因输血而感染爱滋是否有求偿管道


我一个朋友的母亲, 之前因为多年的糖尿病而住院开刀

半年后却被发现感染aids

她已经是年近60的妇人, 不可能去乱搞

唯一可能感染的机会就是因开刀输血的关系

幸好她们夫妻已多年没有性生活, 所以男方并没有感染到

我朋友他家的生活本来就很辛苦

加上他长年被派驻在大陆工作, 无法照顾家里的事

所以想请问大家像这样的情况是否能依法律途径向医院求偿呢

最佳解答:

原则上是没有办法提出求偿。原因:


一、必须证明感染HIV输血有关,然而事隔半年之久,也无法证明有直接因果关系,况且,此并空窗期长短不一,也许输血前就感染了也不一定。


二、世界上很多事情很难用“想当然尔”来解释,六十岁女性性需求少,但不见得不会有性行为(或许你不爱听,但这点必须考虑)


三、医院输血并不会检验血袋中的血液有无HIV病毒,最多只会验血型,在实务上无论国内外诉讼案,并没有成功的案例。



建议:调阅该名患者病历,找到输血的血袋号码,回头再找捐血中心捐血人资料查证。如果该捐血人明知自己罹患AIDS却还捐血给他人,依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:“明知自己感染人类免疫缺乏病毒,而供血或以器官、组织、体液或细胞提供移植或他人使用,致传染于人者,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
ps.依据我们移送法院的案件,还没有一个案子被检察官起诉过...



其他解答:

楼上的大大分析的很好,现况确是如此,但您不须因此灰心。



您可先请开刀输血的医院追溯那袋血的捐血中心,再去电该捐血中心去追查那袋血的捐血者。先追查来源是否确为感染者,才能进一步讨论到是否求偿的问题。求偿对象也不是医院而是政府单位。现在捐血中心都有建档相关资料库,您可以试一试。


坦白说,在经验上我遇过部份自称开刀输血而被感染的感染者,但进一步追查都发现实情并非如此。大胆假设是ok的,但也需要小心求证。


其他解答:

http://www.kgh.com.tw/health/02-54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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